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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9998888发布时间:2025-09-18 15:18:04 点击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9年9月15日(含)至2007年9月14日(含)期间出生。
专业技术岗位年龄放宽条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相关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9月14日(含)前取得。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会现场接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每人每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1)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9月14日(含)。笔试结束后,现场审核通知将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对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所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按照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限改报1次。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考试地点设在鸡西市。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成绩查询通知。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鸡西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有效期内,学信网下载打印);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企、民企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如本人档案由所在单位保管,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如本人档案未在所在单位保管,则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格式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
未就业报考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格式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
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面试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和鸡西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具体见面试通知。
(二)体检。体检由鸡西市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鸡西市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未能如期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附件1.鸡西市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面试岗位).xlsx
附件2.鸡西市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笔试+面试岗位).xlsx
附件3.鸡西市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4.鸡西市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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